租赁方:燃气和电气安全
租赁方对燃气和电气安全负有一定的责任。燃气和电气设备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租赁方应确保燃气设备的安全运作。鼓励承租方密切关注家电设备,以及早发现任何问题。
本页内容:
其他页面有&苍产蝉辫;紧急维修讯息,设置水电燃气&苍产蝉辫;和&苍产蝉辫;更换设备。
紧急维修:燃气和电气安全
燃气和电气问题可能是&苍产蝉辫;紧急维修项目。如果是这种情况,租赁方或分租房经营方必须立即回应。
《1997 年住宅租賃法》對紧急维修项目進行了定義,包括:
- 燃气洩漏
- 危险的电气故障
- 所提供的热水、水、烹飪、取暖或洗衣设备故障
- 燃气、电气或供水故障。
如果承租方意識到需要緊急維修,則必須通知其租賃方。如果無法聯繫租賃方或其未立即回覆,承租方可以安排並支付最高 2,500 澳元的緊急維修費用。
租賃方必須在收到承租方書面還款請求後的 7 天內償還這筆款項。
及时处理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因為它们可能导致死亡、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
一氧化碳外洩很难被发现,因為这种有毒气体无味、无色、无臭。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状包括: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瀏览&苍产蝉辫;。
承租方必须安全使用燃气设备并报告故障
分租房住户必须:
- 按照指示使用燃气设备
- 立即向分租房经营方报告任何问题或故障。
如果住户担心燃气热水器的安全性,他们应该联繫分租房经营方并要求对其进行测试。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燃氣安全風險,分租房住户必须:
- 按照指示正确使用燃气设备
- 报告任何故障或问题
- 立即停止使用任何有明显故障的设备
- 允许合理进入该物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
- 不得安装、拆卸或窜改任何燃气设备。
燃气安全检查
必须妥善维护加热器、炉灶和燃气热水系统等燃气设备。如果不对燃气设备进行维护,可能会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2021 年 3 月 29 日之後簽訂新協議的租賃方,必須每兩年安排有執照或註冊的燃氣安裝工進行一次燃气安全检查。這也適用於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之後由固定期限協議轉為週期性租賃協議的情況。
如果在承租方入住时,过去两年内没有对租赁房屋进行煤气安全检查的,应儘快进行煤气安全检查。
在簽訂租賃協議之前,租賃方必須向承租方披露上次燃气安全检查的日期,以及安全檢查中尚未解決的任何整改建議。
對於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之前簽訂的固定期租賃協議,在該日期之前轉為週期性租賃協議的,建議租賃方進行定期的煤氣安全檢查。這可能有助於確保他們履行《1997住宅租賃法》規定的義務,該法案要求租賃方提供一個維護狀態良好且合理適用於居住的租賃物業。
誰可以進行燃气安全检查?
檢查必須由持有執照或註冊的燃氣安裝工進行,該安裝工必須獲得 A 類燃氣器具維修專業類別的認可 —— 水管工身份證上的 A 類燃氣維修。
有關煤氣安全檢查的更多信息,您可以閱讀维多利亚州能源安全局(Energy Safe 桃色视频)的 。
找到一个持有执照的燃气安装工
- 註冊或持有執照的燃氣安裝工,是指在維多利亞州建築管理局(桃色视频n Building Authority,簡稱VBA)註冊或持有 VBA 頒發的執照,可以進行燃氣安裝工作的水管工。
- 只有目前在 A 類器具維修工作專業類別中註冊或獲得許可的燃氣安裝工才有權進行燃氣維修工作。
- 您可以在&苍产蝉辫;上查看燃氣安裝工是否持有A 類設備維修工作的註冊或執照。
- 您也可以要求查看表明水管工持有 A 類設備維修工作有效註冊或執照的卡片。
燃气安全检查內容
如果出租物業包含使用或供應燃氣的器具、固定裝置或配件,則必須檢查這些物品以確保它們安裝正確且沒有任何洩漏。《2021 年住宅租賃條例》將「燃气安全检查」定義為要求進行以下檢查:
- 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相关气体组件安装正确。
- 確保按照 AS/NZS 5601.1「燃氣裝置」的規定,根據該標準規定的位置,安裝了器具煤氣隔離閥。該標準可能會不時出新版或修訂。
- 燃气器具及其组件易於维修和调整。
- 燃气安装在电气方面是安全的。
- 確保從燃氣器具到易燃表面的間隙符合安裝說明和 AS/NZS5601.1「燃氣裝置」的規定。該標準可能會隨時發佈新版或修訂。
- 有足够的通风以使设备安全运作。
- 固定燃气设备(包括炉具),防止翻倒。
- 检查燃气器具排气系统(包括烟囱)的状况,以及
- 检查燃气设备是否有合格证。
燃气安全检查也必須包括測試,以確認所有 A 型燃氣設備的維修均符合 AS 4575 標準。
燃气安全检查證明
燃氣安裝工應提供燃气安全检查記錄。記錄文件必須涵蓋:
- 进行检查的燃气安装工的全名和生意的详细信息,包括许可证或註册号
- 进行安全检查的日期
- 检查结果,包括所需的任何保养和维修以及為解决维修问题而採取的措施。
- 對於作為標準燃氣裝置一部分進行維修的每台 A 型燃氣器具,向 VBA 提交燃氣維修工作記錄副本,並根據 《2018 年燃氣安全(燃氣裝置)條例》向租賃方提供燃氣維修工作記錄副本。
保存记录
直到创建下一次的安全检查记录之前,租赁方必须保存现有的煤气安全检查记录。
在租赁方收到承租方的书面请求后的七天内,必须向承租方提供最近一次煤气安全检查的副本。
电气安全检查
2021 年 3 月 29 日之後簽訂新協議的租賃方,必須每兩年安排有執照的電工對電氣設備和配件進行一次檢查。這也適用於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之後由固定期限協議轉為週期性租賃協議的情況。
如果承租方在入住租賃物業時,過去兩年內未進行电气安全检查,則應盡快進行电气安全检查。
在簽訂租賃協議之前,租賃方必須向承租方披露上次电气安全检查的日期,以及安全檢查中尚未解決的任何整改建議。
從 2023 年 3 月 29 日開始,租賃物業中的所有電源插座和電路必須連接到符合 AS/NZS 3000 的開關板型斷路器和符合AS/NZS 3190、AS/NZS 61008。1或 AS/NZS 61009.1 的配電盤型剩餘電流裝置。
對於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之前簽訂的固定期租賃協議,在該日期之前轉為週期性租賃協議的,建議租賃方進行定期的电气安全检查。這可能有助於確保他們履行《1997住宅租賃法》規定的義務,該法案要求租賃方提供一個維護狀態良好且合理適用於居住的租賃物業。
誰可以進行电气安全检查?
电工必须获得由维多利亚州能源安全局颁发的註册电气承包商(搁贰颁)执照。安全检查必须由有执照或註册的电工进行。
您可以在电工卡上查看一个电工的註册或执照状态。您还可以在&苍产蝉辫;。
寻找持有执照的电工
您可以通过在网上搜索或访问&苍产蝉辫;来找到持有执照的电工。
电气安全检查內容
《2021 年住宅租賃條例》規定了安全檢查必須包括的內容。
电气安全检查必須包括根據 AS/NZS 3019「電氣裝置定期驗證」第 4 條對所有電氣裝置、固定裝置和配件進行檢查。
有關电气安全检查的更多信息,請瀏覽。
电气安全检查的證明
電工應提供电气安全检查記錄,其中必須包括:
- 进行检查的持牌或註册电工的姓名及其执照或註册号码
- 安全检查日期
- 检查结果,包括所需的任何维修以及為解决维修问题而採取的措施
- 根據 AS/NZS 3019 第 2 條「電氣裝置定期驗證」編寫的報告。該標準可能會不時出新版或修訂。
保存记录
直到記錄下一次的安全檢查之前,租賃方必須保存現有的电气安全检查記錄。
在租賃方收到承租方的書面請求後的七天內,必須向承租方提供最近的电气安全检查副本。
对分租房经营方的要求
在&苍产蝉辫;履行燃气和电气安全义务时,对分租房经营方有特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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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如果您想了解關於租賃物業中煤氣和电气安全检查的法律規定,您可以閱讀的以下部分:
- 第 5 條定義:燃氣和电气安全检查必須涵蓋的內容。
- 第 16 條:要求在簽訂租賃協議之前,披露最後一次燃氣和电气安全检查的日期,以及安全檢查中任何未完成的整改建議。
- 第 30 條:要求保存燃氣和电气安全检查記錄。
- 附表 3:要求每兩年進行一次燃氣和电气安全检查。
法案相应章节
如果您想了解法律对出租物业燃气设备的规定,您可以阅读的以下部分:
- 第 27C 條:規定條款 —— 專業清潔、維護及相關義務
- 第 63A 條:承租方的安全相關職責
- 第 68A 條:住宅租賃方遵守安全相關維修和保養規定的責任
- 第 68B 條:住宅租賃方必須保存並出示燃氣和电气安全检查記錄